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
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
为了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《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,规范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建设,改善大气环境质量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烟气脱硝工程的设计、施工、验收、运行和维护等技术要求。
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。
本标准为发布。
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2月3日批准。
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。
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。
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
为了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《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,规范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建设,改善大气环境质量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烟气脱硝工程的设计、施工、验收、运行和维护等技术要求。
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。
本标准为发布。
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2月3日批准。
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。
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。